发布时间:2010.01.04 浏览量:933次
全体师生:
为保障师生洗浴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师生洗浴作如下要求:
一、学生洗浴时间17:10—18:30,18:30以后学生不得再进入浴室;贵重物品不要带入浴室,洗浴后清点个人物品,避免遗失。
二、教师洗浴每周一、三、五,洗浴时间为18:30—19:30。
三、因学生洗浴期间人员较多,请教师家属及子女、社会化工作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进入浴室。
四、女生浴室严禁将男童(不论年龄)带入洗浴。
五、浴室值班教师18:30学生洗浴结束后,清理学生遗留物品,集中放于物品招领处,便于学生认领。
六、提倡节能环保,洗浴后自觉关闭水龙头,做好保暖措施,注意防滑、防冻、防盗。
后勤保障部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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