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09 浏览量:937次
转发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市教育局教研室《关于开展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请参照评选要求,于4月18日前将论文电子稿传至教务处邮箱hf168jwc@sina.com,文章标题请注明: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
教务处
2013-4-8
附:
关于开展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鼓励我市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我市的教育科研水平,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的科研水平,形成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拟在今年开展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1、我市学校的教师、教研室教学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所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只要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1)2010年以来省教育厅或市教研室发布、已经结题但未曾参与过评奖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论文;
(2)2010年以来省教育厅或市教研室发布但未到结题时间的教育科研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3)2010年以来在有关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调查报告。
2、已获市级或市级以上单位、部门或学会论文评选奖项的;以及各学科论文、案例、教育教学管理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前将对每篇申报的论文进行网上检索,发现抄袭等有违学术道德行为的,取消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县(市)区所属学校由县(市)区教研室或学校初评后集中报送,四县一市四区各报送五篇,三个开发区和市属学校各报送两篇。
3、参评论文一式二份,评后不退还文稿,请自留底稿。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的宣传、论文的初评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送市广电中心A座1211室。
合肥教学研究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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