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18 浏览量:1243次
关于2013年度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合教秘〔2013〕170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学校、有关教师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2012—2016)》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实施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着力提升教师有效学习指导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以“立足校本、全员参与、专家引领、自主研修”为原则,创新培训模式,优化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开放灵活的培训格局和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培训目标
(一)师德教育
帮助新任教师掌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教师职业理想,具备践行师德能力。帮助在职教师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深入学习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规范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掌握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具备基本技能和教育能力。
(二)业务培训
1.帮助新任教师了解教师专业标准,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工作常规、班级工作常规和学生管理规范要求,具备基本的教学技能和班级管理技能、学生教育与管理技能,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帮助在职教师了解现代学习理论和学习心理,掌握有效学习指导策略和学习活动设计技能,促进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反思学科教学中学法指导的现实问题,提高分析、诊断、研究和指导能力。
3.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培训内容
(一)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模块一: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
模块二:教师专业标准与学科课程标准。
模块三:德育工作常规与学生教育。
模块四:班级工作常规与学生管理。
模块五:教学工作常规与学科教学技能。
模块六:学生学习方法与学法指导技能。
(二)在职教师岗位培训
模块一: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为重点,加强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和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宣讲解读与案例分析结合,帮助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法制素养,提升践行师德能力和综合教育能力)。
模块二:现代学习理论与因材施教(针对学生不同知识类型学习需要,结合案例,帮助教师理解掌握不同类型学习的理论及特点,应用理论因材施教)。
模块三:学习心理与学生学习特点(针对学生课程学习过程和主要学习环节,结合案例,帮助教师把握学生认知规律和智力发展特点,遵循规律和特点指导学生学习)。
模块四:学习设计与学习方式(针对学生新课程学习方式需求,以学定教,结合教学设计案例,帮助教师掌握和运用学习活动设计的方法和技能)。
模块五:学科学习策略与有效学习指导(针对学生掌握学科学习策略的需要,结合学法指导案例,帮助学科教师掌握有效学习指导的方法和技能)。
模块六:学科学法指导问题诊断与解决(针对学科教师在学法指导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案例诊断与分析,帮助教师提高解决学法指导问题的能力)。
(三)骨干教师研修提高
模块一: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
模块二:学科教学最新动态、发展趋势与课程标准新要求。
模块三:高效课堂教学问题诊断与有效对策。
模块四:学生学习发展、评价与有效学习指导。
模块五:教师专业发展与校本研修及教育教学研究。
四、主要任务
(一)全员培训
1、学科教师远程培训
培训对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科教师、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文化课教师。其中,高中阶段教师远程培训42学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远程培训30学时。
培训时间:7月-11月。
承办单位: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
2、学科教师集中培训(30学时)
培训对象:初中、小学学科教师。县(市)小学学科教师集中培训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初中、市区小学学科教师培训由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合肥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协助各县(市)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培训。
培训时间:7月-9月。
承办单位:合肥学院,各县(市)教师培训机构。
3、幼儿园教师培训(30学时)
培训对象:幼儿园教师。
培训时间:7月-8月。
承办单位: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县(市)教师培训机构。
4、校本培训(30学时)
培训对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013年校本培训专题为“有效学习指导”、“教育技术能力”。各学校要紧紧围绕专题,制定学校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市管学校校本培训实施方案于6月28前报市教育局教师事务管理中心备案。在职在岗教师均应参加校本培训,教师完成规定的校本培训任务,经学校初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颁发校本培训结业证书。
(二)教师专项培训
1、心理健康教育远程培训(24学时)
培训对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3年计划培训市管学校教师1500人,各县(市)区按在职教师30%的比例,安排教师参加培训。到2016年底,所有在岗教师均需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现任班主任或未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优先安排。
培训时间:6月-12月。
承办单位:中国教师研修网。
2、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培训对象:中小学教师。根据《安徽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从2013年起,三年内,所有在岗教师均需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肥市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由市教育局装备电教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文下发。
3、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72学时)
培训对象:经合肥市教育局评选认定的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计划培训700人。
培训时间:6月-12月。
承办单位:学科教师培训基地,有关高等院校。
4、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72学时)
培训对象:幼儿园骨干教师,计划培训100人。
培训时间:7月-12月。
承办单位: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中学英语教师专题培训(42学时)。
培训对象:市管学校高中英语教师,计划培训20人。由美国哥伦布市专家来合肥执教。
培训时间:10月-11月。
承办单位: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
6、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市级培训(42学时)
培训对象:县(市)农村中小学音体美专兼职教师,计划培训200人。
培训时间:7月-8月。
承办单位:合肥学院。
7、中小学教师境外培训
培训对象:中小学优秀教师,计划培训140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新任教师岗前专题培训(120学时)
培训对象:市属学校新任教师。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10天),师徒结对或“影子教师”跟岗研修不少于60学时。
培训时间:7月-8月。
承办单位:合肥学院。
9、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42学时)
培训对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含其他学校享受特教津贴的教师),计划培训150人。
培训时间:7月-8月。
承办单位: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
10、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市级培训(72学时)
培训对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计划培训100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1、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市级培训(60学时)
培训对象: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计划培训350人,其中,小学班主任130人,初中班主任120人,高中(含中职)班主任100人。市管学校每校推荐2人。
培训时间:7月-8月。
承办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合肥电大。
12、“校本培训”指导者市级培训(72学时)
培训对象:中小学“校本培训”指导者,计划培训150人,其中,小学40人,初中40人,普通高中40人,中等职业学校30人。市管学校每校推荐1人。
培训时间:6月。
承办单位: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有关高等院校。
13、中小学教务主任市级培训(10学时)
培训对象:中小学教务主任。计划培训200人,其中,小学70人,初中70人,高中(含中职)60人。市管学校每校推荐1人。
培训时间:7月-8月。
承办单位:合肥学院。
14、英特尔未来教育
培训对象:中小学教师。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协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5、中小学艺术教育指导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中小学艺术教育指导教师,计划培训400人,由市教育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16、教育教学科研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教育教学科研人员,计划培训50人。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组织实施。
17、名师讲坛
市教育局邀请国内外名师、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8、教育家培养工程
培训对象:合肥市第二批教育家培养对象,计划培训50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育管理干部专项培训
1、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
培训对象:未参加过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小学、初中学校校长。总30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180学时。各县(市)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培训时间:5月-12月。小学校长班5月份启动,初中校长班9月份启动。
承办单位:合肥学院。
2、小学校长提高培训
培训对象: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的小学校长,计划培训45人。总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80学时。各县(市)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校长任职期间,每五年应参加一次提高培训。
培训时间:9月-12月。
承办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出版集团。
3、初中校长提高培训
培训对象: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的初中学校校长,计划培训50人。总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80学时。
培训时间:9月-12月。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合肥电大。
4、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
培训对象:参加过提高培训的中小学校长,计划培训50人。总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80学时。
培训时间:9月-12月。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合肥电大,境外高校。
5、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48学时)
培训对象:中小学校长,计划培训700人。
培训时间:9月-12月。
承办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6、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培训对象: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的幼儿园园长,计划培训150人。总30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180学时。
培训时间:7月-12月
承办单位: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
培训对象: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的幼儿园园长,计划培训50人。总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80学时。
培训时间:7月-12月。
承办单位: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8、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
培训对象:参加过提高培训的幼儿园园长,计划培训40人。总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80学时。
培训时间:9月至10月。
承办单位: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9、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题培训(72学时)。
培训对象: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计划培训30人。
培训时间:7月-12月。
承办单位:合肥学院,有关培训机构。
10、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
培训对象: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计划培训50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实施
培训主要采用“集中培训 远程培训 校本培训”模式,农村学校教师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 送培送教 校本培训”模式。
培训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采取参与式、案例式、情景式、探究式等多种方式开展。
(一)集中培训。以“参与式”培训为主,进行培训专题的重点内容指导、远程学习的方法辅导和校本研修的操作指导,通过问题讨论,引导问题发现和提出,引领问题分析和诊断,着力要点掌握和技能提升。
1、集中学习问题单。包括问题与困惑、关键事件描述、学习重点等,由参训教师培训前填写,由培训承办单位收集整理解答。
2、集中学习参与录。培训承办单位设计培训参与录,包括培训日志、问题讨论发言提纲、每个培训专题的培训者教学评价、集中培训学习反思小结、集中培训效果反馈等。
(二)远程培训。线上学习与线下研修相结合,采取课程学习、在线答疑、互动交流和跟进指导等方式,以“案例式”培训为主,进行培训专题的自主学习和典型课例的分析研讨活动,着力观念转变和知识更新。
1、远程学习任务单。通过参训教师个人主页生成。引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学习流程认真完成每个环节(或每门课程)的资料阅读、视频观看、问题提交、话题研讨、在线作业和线上考试等任务。
2、线下研讨参与录。由培训承办单位设计,包括研讨话题、讨论发言稿、线下研讨小结、研讨效果反馈等。
(三)送培送教。采用基于学科、巡回送教的方式,组织讲学团“送培送教”,以“情景式”培训为主,开展集中答疑、示范教学、导师点评和交流研讨等活动,通过过程体验,务实专家引领和同伴互助,着力反思实践和问题解决。
1、学习观摩参与录。由县(市)级教师培训机构设计,包括答疑问题及记录、示范教学观课议课记录、专家点评与研讨记录、活动发言稿、活动小结、活动效果反馈等。
2、自我问题诊断单。由县(市)级教师培训机构设计,包括主要问题、归因分析和应对策略等。参训教师对本人在学生学习指导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归因分析和反思诊断,填写诊断单。
(四)校本研修。在学校(中心校)的组织下,以学科组(或备课组)为单位,以“探究式”培训为主,进行培训教材研读、远程培训线下集中研讨、有效学习指导和岗位实践等研修活动;成立学校(中心校)校本研修学科指导团队,指导有效实践,着力实践改善和经验提升。
(1)校本研修参与录。由各学校设计,以课例研修为重点,以教研活动为载体,以技能训练为方式,包括教学与学习活动设计、实施、评价、改进四个主要方面。
(2)总结提升改进单。由各学校设计,教师个人填写,学校审核。包括主题活动、主要收获、效果评价等,引导教师对学年度校本研修的实践反思与经验总结。
七、培训管理
(一)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结合教师培训需求,创新培训模式,以名师领衔、团队协作、专家指导方式,分期分批建立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开展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首批组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四个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其他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将依据首批4个基地工作开展情况,陆续建立。同时在美国、香港等教育发达国家或地区建立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境外培训。
(二)积极开发培训课程资源。针对培训需求,开发具有实用性、针对性的本土培训教材,重点开发一批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形成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通过课程资源建设,引领和规范各层次、各形式的教师培训,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培训整体水平。各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培训机构,于每期培训结束后,将相关培训资源归类整理,统一报送至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合肥学院),供全市教师共享。
(三)深入开展教师培训专题研究。通过专题的引领,提升教师培训工作顶层设计能力,丰富教师培训内涵。将教师培训导入自觉的学习和反思状态,注意总结和积累教师培训中的成功个案,研究探索适合学校和教师发展的培训模式,从而引领学校的创新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2013年度,重点开展“教师培训与学校特色发展”、“教师培训与专业化成长”等专题的研究。
(四)加强培训项目管理。实行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报备制度。各县(市)区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校本培训指导方案,市管学校制定学校教师培训计划、校本培训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市管学校于6月28日前上报培训计划和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中小学校的校本研修方案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学校校本培训方案应主动在校园网公开。
(五)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组织专家指导团队,适时开展政策咨询和跟进指导活动。县(市)区要采用多种方法和有效措施,强化对培训实施及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培训基地(机构)要以满意度调查和绩效自评为抓手,强化培训质量监控,不断改进培训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以制度创新和务实考核为重点,强化校本研修过程管理,提高校本研修实效。
(六)加强学时管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实行五年一周期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周期内继续教育总学时不少于360学时。2013年开始,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年度参训学时数不得少于72学时。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一年一次,原则上为每年9月。市管学校、各县(市)区自主开展的特色培训项目,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申报相应学时。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教师送培任务。要加强对教师参培情况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要将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纳入教师职称、晋级、评优、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等考核范围,要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后勤保障。广大中小学教师要结合实际,选择参加培训项目,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学科教师参加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学费凭结业证书回任职学校核报。教师、校长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培训,免收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有关规定,凭结业证书回任职学校核报。
2、加强宣传。要大力宣传典型单位、典型校长、典型教师,通过培植典型,以点带面,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的意识,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促进教师培训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3、形成合力。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教师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教师培训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各单位,要精心设置培训课程,安排好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教师队伍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师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石宣艳,电话:63505130,邮箱651796526@qq.com。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3日
2013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项 目 | 人数 | 肥东 | 肥西 | 长丰 | 庐江 | 巢湖 | 瑶海 | 庐阳 | 蜀山 | 包河 | 经开 | 高新 | 新站 | 市管学校 | 备注 | |
1 | 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市级培训 | 200 | 50 | 40 | 40 | 50 | 20 | ||||||||||
2 | 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 | 100 | 12 | 10 | 10 | 10 | 9 | 9 | 8 | 8 | 10 | 6 | 3 | 5 | |||
3 | 小学校长提高班 | 45 | 9 | 8 | 9 | 10 | 4 | 2 | 3 | ||||||||
4 | 初中校长提高班 | 50 | 5 | 5 | 5 | 5 | 5 | 5 | 5 | 5 | 6 | 2 | 1 | 1 | |||
5 | 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初中、小学) | 50 | 5 | 5 | 5 | 5 | 5 | 5 | 5 | 5 | 6 | 2 | 1 | 1 | |||
6 | 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 | 700 | 50 | 50 | 50 | 200 | 150 | 40 | 35 | 35 | 40 | 20 | 10 | 20 | |||
7 | 幼儿园园长提高班 | 50 | 5 | 5 | 5 | 5 | 5 | 5 | 5 | 5 | 6 | 2 | 1 | 1 | |||
8 | 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 | 40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5 | 1 | 1 | 1 | |||
9 | 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市级培训 | 高中 | 100 | 6 | 5 | 5 | 6 | 5 | 4 | 4 | 4 | 4 | 2 |
|
| 每校2人 | 含中职 |
初中 | 120 | 15 | 12 | 12 | 15 | 10 | 10 | 10 | 10 | 10 | 6 | 4 | 6 |
| |||
小学 | 130 | 16 | 13 | 13 | 16 | 11 | 11 | 11 | 11 | 12 | 6 | 4 | 6 |
| |||
10 | “校本培训”指导者市级培训 | 普通高中 | 40 | 4 | 4 | 4 | 4 | 4 | 2 | 2 | 2 | 2 | 每校1人 | ||||
中职 | 30 | 4 | 4 | 4 | 4 | 4 | 每校1人 | ||||||||||
初中 | 40 | 5 | 4 | 4 | 5 | 4 | 3 | 3 | 3 | 3 | 2 | 2 | 2 |
| |||
小学 | 40 | 5 | 4 | 4 | 5 | 4 | 3 | 3 | 3 | 3 | 2 | 2 | 2 |
| |||
11 | 中小学教务处主任市级培训 | 高中 | 60 | 7 | 6 | 6 | 6 | 6 | 2 | 2 | 2 | 3 |
|
|
| 每校1人 | 含中职 |
初中 | 70 | 8 | 8 | 8 | 8 | 6 | 6 | 6 | 6 | 6 | 3 | 2 | 3 | ||||
小学 | 70 | 8 | 8 | 8 | 8 | 6 | 6 | 6 | 6 | 6 | 3 | 2 | 3 |
附件2:
2013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汇总表
单位(盖章): 参训总人数: 填报日期: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学科 | 学段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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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县市区、市管学校按项目分别汇总,并于6月7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报教师事务管理中心,电子版报送邮箱为651796526@qq.co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联系人:石宣艳;电话63505130。表格中“学段”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五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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