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量:932次
关于开展全市高中化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属学校:
为提升全市高中化学新课程的实施水平,促进广大高中化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化学教学质量,根据省教科院教科研函〔2013〕31号通知要求,拟定于11月份组织全省高中化学优质课评选,为此,我市决定开展全市高中化学优质课评选,本次评选活动分初赛和复赛两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1、初赛时间:8月16日9:00—11:00;初赛地点:合肥市教育局会议室(评委与参评教师于8:30前到合肥广电中心A楼1215室报到)。
2、复赛时间:10月15—16日;复赛地点:合肥市五中(评委与参评教师于8:00前到合肥市五中报到)。
二、参评教师条件
师德高尚,富有改革进取和奉献精神;热爱中学化学教育,化学专业基础扎实;担任高中化学教学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参评教师名额分配
四县一市各3名,包河区2名,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和经开区各1名,市属中学共6名。
四、评选形式
初赛为纸笔测验,主要考查教师的高中化学专业能力(做一份试卷,120分钟,100分)。复赛为上课(45分钟)或说课(15分钟)比赛。初赛成绩前11名教师参加上课比赛,12—23名教师参加说课比赛,后4名教师淘汰。
五、上课或说课的课题及主要关注点
1、课题:课题自定,但所选课题要符合学生的已有认知水平和经验。
2、主要关注点:
(1)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用教科书教);(2)体现新课程三维目标;(3)突出自主、合作、探究学习;(4)倡导新型课程文化。
六、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设市级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市级一等奖前三名的教师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其中第1名教师参加现场上课比赛,第2、3名教师参加现场说课比赛。
七、其它
1、各县(市)、区必须进行初评,按指标上报参评教师;市属学校在校内初评的基础上各选派1名教师,直接参加市级初赛,其中前六名教师参加市级复赛。各单位初评结果于8月上旬报送市教研室。
2、市级评委会组成:本次评委会由化学教研员及中学优秀高级教师若干名组成。
3、评委和参评教师的交通费及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合肥市教学研究室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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