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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室电脑使用条例

发布时间:2010.04.07 浏览量:2056次

 

活动室电脑使用条例

一.       使用人

1.     只有校学生会成员和各社团负责人有权使用电脑。

2.     不允许其他任何人使用电脑。

3.     不允许校学生会成员和社团负责人带领其他人以任何借口使用电脑。违规者将被取消使用资格并备案存档。

二.       使用范围

4.     电脑是供学生会成员办公、上传文件和社团负责人查找资料和编辑文件等。

5.     不允许在使用电脑时挂QQ、听音乐、后台下载视频、音频、电子书;不准以工作借口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不准玩游戏;不准随意增设软件。违规者将被取消使用资格并备案存档。

三.       使用规范

6、借活动室钥匙,明确使用电脑的原因。

7、在电脑使用记录表上认真填写。

8、自觉保留历史记录,以备核查。

9、两台电脑均可使用,根据自己的身份登陆相应界面。

10e:盘供学生社团使用,d:盘供社团负责人使用。请各社团负责人自行在d:盘中建立各自社团的文件夹,注明社团名称。

11.C盘不允许存放任何文件。

12.请不要任意修改他人存储的文件。

13.请及时清理不必要的文件,以节省空间。

四.         备注

14.将有专门人士定期检查历史记录、临时文件、主板信息等,若发现有违规操作,将找到当时的使用人,按条例4处理。对于一些没有储存在规定地址的文件,将进行删除,届时恕不通知。

15.不允许在电脑中随意下载软件,若有特殊需要,请联系校学生会。

16.若各社团想在168官方网站上展示自己的社团活动,请以图片和文字的格式用U盘存储好交给校学生会相关人员。

17.本条例即日生效。

 

 

 

 

 

校学生会主席团

2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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