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23 浏览量:1331次
各相关教职工:
由于学校为全体教职工购买了一份交银康联商业险,请年龄达到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最迟于2016年5月24日下班前需将《团体保险个人事项告知书》签字,南校区老师交至财务科,东校区交至乐雅萍主席处。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特此通知。
财务科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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