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10 浏览量:1141次
各年级、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经校长室研究决定,五一放假安排如下,请相关人员按照此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1、4月28日(周六)、4月29日(周日)正常上课,学生29日下午离校;4月30日至5月3日放假,学生5月3日下午返校;5月4日至10日正常上课,学生10日下午离校,13日下午返校,按正常课表上课。
2、4月27日晚至5月13日课程作如下调整:
(1)4月27日晚按周二晚自习课表上课;
(2)4月28日按周一课表上课(含早晚自习);
(3)4月29日按周三课表上课(含早自习);
(4)5月3日晚按周日晚自习上课;
(5)5月4日按周五课表上课(含早自习),晚自习按周三课表上课;
(6)5月5日按周四课表上课(含早晚自习);
(7)5月6日按周五课表上课,(含早自习),晚自习按周日课表上课;
(8)5月7日起恢复正常。
教务处
201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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