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29 浏览量:876次
合肥一六八中学选修课要求和注意事项
1、选修课是高中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选修一和选修二构成。每个学生在高中三年必须按规定修满28个以上的选修学分,其中选修二必须达到6学分以上。学生在各个学习领域所选课程的学分总量,应达到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应修学分要求。
2、学生选课前要充分了解学校所开设课程和模块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明确自己当前的学习需求,认真考虑未来发展,以保证选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每个学生对三年选修课程要做好规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选课程上报学校批准。学生选课只能在每个学期课程计划中开出的各个科目的选修模块中进行选择。
4、选课涉及学校的学籍管理和成绩管理,事关学生的发展,每个学生都必须认真对待。学生选课时必须认真征求老师和家长(或监护人)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以跟同学商量,但必须亲自选课,不得请其他人代选。
5、学生(包括重修课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出现过冷或过热的情况,学校将按照一定方法(另行规定)进行筛选和调整,使学生不至于过于集中在某个模块、某个时段或某个教师,以保证的选课成功率。
6、选修课一般安排在每周三下午的最后一节及课外活动,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1门课程进行学习。
7、学生必须按所选修模块、班级及年级安排的座位上课,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能中途换模块或者调班。确需调换的须在第一周内经班主任、学校批准后方能调换;每个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规定的地点上课,不能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病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交选修班班长转任课教师备案;学生在选修班级上课要保持教室清洁,爱护教室设备、仪器,保护所在教室学生的学习用品不丢失、不损坏;学生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室内课要积极配合任课教师教学工作,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室外课要听从指导教师指挥,注意安全。
8、学生修满课时,达到规定的教学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模块学分为零,必须补考或重修:
①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选修模块或者调班;
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第一次约谈家长,并要求家长学生签订协议,保证执行学校规定;第二次通知家长,并向学生发出警告;第三次通知家长,告知学生取消选修课学分);
③严重违反选修课教学纪律(选修课出勤纳入学分管理,出勤占选修课总成绩的40%)。
④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或不上交课程作业或课程论文。
⑤选修课为学生自愿选择,对学籍在我校的学生除取消选修学分外,在综合素质评价有关项目中不得评为A、B等级;
9、借读学生三次无故不参加选修,根据学校规定,取消该生在我校借读资格。
合肥一六八中学制订
高二年级宣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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