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19 浏览量:957次
关于印发《合肥一六八中学借用实验室管理办法
及领取教学用品使用规定》的通知
各年级部、各教师: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在实验楼进行学生实验、年级考试、分层教学、竞赛辅导、社团活动、公开课教学、年级会议、备课组活动等日趋频繁。为规范及加强实验室管理,明确责任,理顺关系,确保各项教学活动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使实验员和老师之间相互协调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学校制定了《合肥一六八中学借用实验室管理办法及领取教学用品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 务 处
2011年9月5日
《合肥一六八中学借用实验室管理办法及领取教学用品使用规定》
一、登记、检查、交接、签字制度。各年级、各教师需使用实验室进行教学活动的应提前1-2天到实验室进行登记,在使用前应对所使用的教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联系,使用后要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办好清点、交接、签字等手续。对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实验室要与年级部办好清点、交接、签字手续。对学生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需要分管部门领导或指导教师同意方可进行。
二、常规管理。各年级、各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室公物,不得启动损坏内部的设备装置(如水、电、化学通风排气系统、生物实验台灯管、平面镜、物理实验台操作按钮等);保持实验室卫生清洁;使用完毕要将实验凳归位及关闭电灯、风扇、窗户、门等。
三、公物管理。各年级、各教师使用实验室进行一些教学活动要确保其公物不被损坏,如有损坏,各年级、各教师要追究学生责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如追究不到学生责任,学校将追究使用年级和教师的责任,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四、卫生管理。实验室卫生实行“谁使用、谁打扫”;“上课使用、下课打扫”的原则,并由各使用年级和教师负责。做到实验室内卫生清洁、环境幽雅。保持实验室内无废纸、垃圾;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各教师要教育学生禁止在实验台、墙壁等乱涂乱画,违者按损坏公物论处。
五、演示与分组实验。所有教师演示实验须提前2—3天到实验室填写《教师演示实验登记册》,由实验教师协助任课教师准备好实验;学生分组实验须提前5—7天到实验室填写《学生分组实验登记册》,由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共同负责准备好实验。
六、教学仪器与药品的领用。领用教学仪器与药品须登记,特别对一些危险品和有毒药品,做好领用交接手续。所有教学用品使用结束,应及时归还实验室,不得将教学用品放在办公室滞留,以便学校对教学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在使用中因人为损坏或丢失及预期不归还的老师,实验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教务处进行处理。
校领导将对各年级、各教师使用实验室后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将随时予以通报,作为各年级、各教师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对长期不参与实验室管理的教师,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该教师学校实验室的使用权。
教 务 处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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