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14 浏览量:737次
关于车辆管理的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
我校学生开学在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了给广大师生一个安全、祥和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决定自2010年8月23日起,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含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8月23日之后,学校将集中治理。凡未按规定停放或在校园内超速行驶的车辆,将收回校园车辆通行证并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机动车辆尚未办理车位的教师请于8月23日之前到后勤保障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合肥一六八中学
201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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