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6.19 浏览量:858次
合168【2010】28号
2010年合肥市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方案
近年来,我校广大教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学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广泛宣传和弘扬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为我校的二次创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根据合教〔201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本次推选范围为我校全体教职工。近5年以来已获得国家和省、市人事、教育部门及教育工会表彰奖励的人员,除确有新的突出贡献者外,原则上不再参加推选。
推荐名额3名,其中优秀教师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二、推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关心爱护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具有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平时工作认真,踏实肯干,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路子,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新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和显著的效益。
4、在学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推选原则
1、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原则;
2、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推选方式
个人申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
1、教职工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书面自荐信和自荐材料,并于6月22日前报各部门和年级部。
2、各年级(部门)要召开本年级(部门)全体人员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在民主测评基础上,经年级(部门)主任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本年级(部门)推荐上报名单,将推荐上报名单连同事迹材料一起于6月23日报到校长室(每年级、部门1-2人)。
3、学校在教职工个人自荐和各年级或部门民主推荐基础上,根据教职工工作实绩,经学校推选式作领导组研究,确定预推荐上报名单。
4、学校将预推荐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5、在公示征求意见基础上,由学校推选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推荐上报名单。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推优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合肥一六八中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领导组”
组长:阮厚广 副组长:李善信 许有科
成员:崔自勤 吴勇 乐雅萍 陆勇 许静 杨会谦
六、权限
1、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合肥一六八中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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