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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观摩、研讨、督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7 浏览量:751次

关于开展“示范课、研究课、诊断课、汇报课”等

课堂教学观摩、研讨、督导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部、各教研组、全体教师:

      为切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努力提升教师业务素养,经校长室研究决定,本学期将开展“示范课、研究课、诊断课、汇报课”等系列课堂教学观摩、研讨、督导活动。具体安排如下,请全体教师认真准备,各年级部、各教研组遵照执行:

      1、示范课:由高级教师执教,应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研究课:由中级教师执教,应带有探索、研究性质。示范课、研究课由各教研组组织实施,各教研组先在组内认真推选,在此基础上两种课分别安排2—3人面向全组教师开展观摩研讨活动。

      2、诊断课:由学校负责邀请有关教研员、专家深入我校初三、高三课堂,对初三、高三课堂教学进行诊断指导,时间初步定于9月底和二模前后。

      3、汇报课:主要针对2006年(含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以及进入我校工作不满3年的新教师,汇报课由各年级部组织实施,与期中教学检查同步进行。

      4、原则上毕业班教师不再执教示范课、研究课。

      5、请各教研组长于9月22前将本组示范课、研究课执教教师名单及大致上课时间安排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发放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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