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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7 浏览量:881次

学校各部门、工会小组: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25个教师节。为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我校的建设发展成绩,激发全校教职员工爱国爱校的热情,营造隆重的庆祝气氛,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25个教师节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教师节25周年” 作品讴歌江淮壮美河山,赞美我校教书育人,表现教职工“自强、求知、有为”的精神面貌及生活情趣,反映传统文化题材等内容的书画摄影作品。
   现将教职工书画摄影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工会、校德育部、美术教研组。

二、参赛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三、活动内容与要求与说明

   ( 一)作品形式
   书法:软笔(汉字和中国少数民族汉字)、篆刻。
     绘画: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等
     摄影:彩色、黑白不限。

(二)作品规格
   书法:书体不限,书法作品尺寸横坚不超过6尺,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篆刻和少数民族文字,须另附汉语释文。
   绘画:国画不超过6尺,其他画种不超过半开画纸尺寸,是否装裱不限,。
   摄影:用传统胶片拍摄的照片或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作品不小6寸。不接受电子稿。
  (三)要求与说明

1、参赛者必须是我校教职工

2、请各部门、工会小组根据通知有关要求,每工会小组不少于2--4幅书画作品、4-6幅摄影作品;每个作者只限提供一幅作品。
  3、所有作品都要有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
  4、比赛组委会将请专家评出书法、绘画、摄影一至三等奖若干,并颁发证书和奖励。
  5、赛后所有作品将一律不予发还,学校将保留其著作权,从中选择优秀作品作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
    6、活动时间安排

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5日
7、各参赛部门、工会小组务必于2009年9月5日前将作品送至工会小组长处后上报到校工会办公室。

8、请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

 

校工会·德育部

200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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