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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以教之,戒以育之

发布时间:2021.03.01 浏览量:1351次

 

——高一年级召开“惩戒,是为了更好的教育”主题班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使同学们对惩戒与教育的关系有一个深入的了解,高一年级各班于2月28日晚以“惩戒,是为了更好的教育”为主题召开了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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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近年来一直是一个很常见、很敏感的话题。适度惩戒的积极作用固然值得肯定,但究竟哪些行为应该受到惩戒?惩戒的尺度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是合适的?班会上我们通过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观看有关教育惩戒的新闻短片,交流自己受惩戒的经历等方式对惩戒范围、惩戒方式、惩戒尺度等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对教育惩戒的有了深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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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班会,我们明白了教育惩戒之益,即:惩戒可以使学生懂规矩、辨是非;有促使改过和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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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惩戒之后,我们应该怎么做?同学们认为惩戒过后要及时找老师沟通,主动反思,理解老师的用意;认错道歉,积极悔改;以静心、耐心、用心、留心、信心的“五心”态度来面对惩戒。正如高一(23)班班会主持人黄鹏飞引用的西塞罗的名言“每个人都有错,但只有愚者会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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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教育者应当依法合理使用教育惩戒权,为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高一(23)班班主任饶老师说:“从3月1日起,我将拥有法律赋予的惩戒你们的权利,但同时我也将尽己所能保护你们健康成长的自由空间,捍卫你们保持个性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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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以教之,戒以育之。希望《规则》的实施可以真正落实教师的惩戒权,也希望校园环境也可以因此而变得更加文明有序!

 

撰稿:高一(23)班 张振宇

审核:饶晔、李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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